杜承铭教授谈特别行政区的授权性地方自治性质及其授权机理
讲座伊始,杜承铭副校长表示此次讲座主题源于香港特首的普选问题受到全国上下的关注,自治权的本权这一核心问题应该如何诠释。他分别从特别行政区的授权性地方自治性质,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来源与授权机理,特别行政区的自治与授权争议的协调这三方面来诠释这一问题。
首先,在特别行政区的授权性地方自治性质方面,杜承铭副校长先解释什么是单一制、联邦制和地方自治,再从其含义和性质进一步比较三者的区别,表示了当前核心关键问题是何为地方自治与地方自治的来源。
接着,杜承铭副校长以香港基本法为例解释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来源与授权机理。特别行政区实际享有的权力包括授权的地方自治事务和授权的非自治事务二个层次,在基本法中主要通过一般授权、具体授权与其他授权三个授权形式来实现。且以香港迪士尼为例进行详细分析一般授权、具体授权与其他授权的区别。
再者,杜承铭副校长集合以上两点,解释在香港、澳门基本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最大的争论问题—特别行政区的自治与授权争议的协调,以香港基本法为例进行解释。他提出“一般性解释权与最终性解释权”的逻辑思维来协调和处理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超越授权范围的情况。
最后,杜承铭杜校长寄望同学们应该多关注热点问题,从法律方面解决和分析问题,从而不断提高法律思维。
杜承铭副校长对特别行政区的授权性自治性质及其授权机理的相关知识深入浅出的讲解,体现出其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底蕴。同学们听过讲座后受益匪浅,拓宽了知识面,改变了看问题的视角,加深了看问题深度,为今后更好学好法学打下了基础。